为爱坚守,让生命无“碍”
在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这座守护了百年的生命摇篮里,我们见证过无数新生的喜悦,也深知每一份健康的托付都值得全力以赴。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是一场需要医者、科技与社会共同作答的生命课题。
全新亮相的“三病联防·生命护航”栏目,将带您走进这场守护行动的核心。这里有最前沿的防治策略,有温暖实用的健康指导,更有医护人员在临床一线的经验和智慧。
愿我们的这份科学指引,能化作守护母婴健康的微光,让新生无惧,让爱与希望温暖延续。
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应知应会知识问答(1-10) 科学预防,安全同行。今天,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妇幼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长春市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专家王晓梅为您详细解读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应知应会知识问答。 1.消除母婴传播的背景 2014年,WHO发布了《关于消除艾滋病病毒和梅毒母婴传播全球认证和标准的指南》,号召全球各国致力于消除艾滋病和梅毒的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2015年,古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消除认证的国家。截至2023年10月,全球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了消除艾滋病或梅毒母婴传播的正式认证。 2022年,我国制定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成为全球首个人口超10亿国家提出“艾梅乙”三病联合消除的国家,拟于2026年向WHO提交认证申请。这一重要战略行动,是基于我国20多年来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基础上提出来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从干预前的34.8%下降到3.3%,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明显降低,有效减少了疾病代际传递。 截至2024年底,全国31个省及直辖市,已开展二批消除评估认证,北京、广东、云南、江苏、湖南、山东、四川、上海、天津9个省(市)获得国家通过。 2.消除母婴传播主要政策依据 1.2020年11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 2.2022年1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 3.2024年7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指导手册(2024年版)》。 4.2023年3月31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吉林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5.2023年4月27日,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长春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3.《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总体要求是什么? 坚持以母婴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政策统筹,与生育全程服务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干预措施;坚持整体推进、分批评估,突出重点地区和人群,促进服务公平可及。 4.《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行动目标是什么? 1.全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持续下降,到2025年,在国家层面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结果指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 2.到2025年,2/3以上省份在实现结果指标基础上,实现消除母婴传播其他主要评估指标,并向国家提交消除评估申请。相关评估指标包括: (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 (2)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 (3)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5.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成员部门有哪些?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疾控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等11个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为召集单位。 6.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成员部门能够提供哪些帮助? 市卫生健康委:“艾梅乙”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检测、治疗、转诊和随访。 市教育局:落实感染者及感染者子女依法接受教育和就学资助等有关政策。 市公安局:及时对医疗机构提供的侵害未成年人及家暴行为等报案线索开展调查。 市民政局: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相关救助服务。 市司法局: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儿童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统筹中央资金,做好消除母婴传播相关项目资金保障。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公益宣传活动。 市疾控局:疫情监测和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 团市委、市妇联:为感染孕产妇及儿童提供关心关爱服务,依法维护感染孕产妇及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反家庭暴力。 市红十字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感染孕产妇及儿童开展关怀救助工作。 7.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结果指标有多少个?分别是什么? 结果指标有3个,分别是: 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 2.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以下。 3.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以下。 8.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过程指标有多少个?分别是什么? 过程指标有10个,分别是: 1.产前检查覆盖率≥95%(1个指标)。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分别为≥95%(3个指标)。 3.HIV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分别为≥95%(2个指标)。 4.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95%(2个指标)。 5.乙肝感染(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分别达到95%及以上(2项指标)。 9.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参考指标有多少个?分别是什么? 参考指标有11个,分别是: 1.艾滋病、梅毒、乙肝孕早期检测率分别≥70%(3个指标)。 2.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率分别≥85%(2个指标)。 3.艾滋病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95%。 4.艾滋病暴露儿童18月龄抗体检测率≥95%。 5.梅毒感染孕产妇充分治疗率≥90%。 6.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 7.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高暴露风险儿童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血清学检测率≥90%。 8.高母婴传播风险乙肝感染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率≥90%。 10.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的指标体系有哪些? 指标体系有24个,分为3个结果指标、10个过程指标和11个参考指标。 13个主要指标中3个结果指标连续1年达标、10个过程指标连续2年达标、11个参考指标较前有明显提高,方可以提出消除申请。 初审:王晓梅 复审:赵慕欣 终审:宣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