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妇院吉林医院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专题培训会
2025-03-28 浏览量:1255


为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处理能力,规范处置流程,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妇婴安全,3月25日,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开展了医疗质量与安全专题培训会。

医院特别邀请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王学东为全体医务人员深度解读《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会由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林杨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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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医疗风险

早识别、早干预


培训中,王学东结合典型案例对《条例》中与医务人员执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旨在通过推动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地、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引导依法依规处理等方式,实现医疗风险早期识别、早期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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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东强调了规范书写病历资料的重要性。他说,病历是医疗活动的核心记录,不仅是患者诊疗过程的客观反映,也是医疗质量、法律保护、科研教学和医院管理的重要依据,医务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高度重视、规范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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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医院高质量发展

根基


林杨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医疗安全是医疗服务的核心,直接关系患者生命健康和医院社会信誉。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应通过制度、技术、沟通等多个维度,构建系统化防线,逐步实现风险前置化管理。

她希望,全体医务人员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温暖的医疗服务,为医院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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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院致力于打造区域妇产科临床诊疗标杆和医学研究高地,引领区域妇产科医学高质量发展,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医疗质量与安全,为广大妇婴提供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的精准诊疗服务,守护区域妇幼安康!


初审:雷   明

复审:赵慕欣

终审:潘永苗